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。工资计算按照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(统制字〔1990〕1号)执行。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(现行标准为2300元),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,即38032元。
【资料图】
缴存基数上限:38032元(202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)
缴存比例
最低:不低于5%。
最高:不高于12%。
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相关法定,不低于5%,不高于12%,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(取整数值)。
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信息,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,并按时、足额、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。缴存调整完成后,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。
职工公积金如何交?缴存单位是否必须办理年度缴存调整?
各缴存单位均应在202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(2023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),未及时完成调整的,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。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由单位承担责任。
缴存单位未及时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,是否仍需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?
缴存单位未及时完成新年度缴存调整的,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。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由单位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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